您好!董事長 AI 生成內容法律免責聲明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6月26日

本聲明適用於 您好!董事長 Web 端(www.aibots.hk)及其控制台、API 向您提供的全部 AI 生成與自動化服務。您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視為已閱讀、理解並接受本聲明全部條款。如果您不同意本聲明,請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
1. AI 生成內容標識義務

依據 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,本平臺生成的文字、圖片、音頻、視頻按以下規則標識:

要求具體內容
顯式標識在生成內容顯著位置以視覺或聽覺方式提示"AI 生成",禁止冒充真人創作內容對外傳播。
隱式標識導出文件的元數據中嵌入生成屬性、服務提供者名稱(您好!董事長)與內容編號。
禁止去除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、篡改、隱匿上述任一標識。

用戶選擇權(第九條):用戶可主動簽署本協議後選擇不添加顯式標識,但須在對外發布時自行聲明 AI 生成屬性,相關法律責任完全轉移至用戶。本平臺建議商用場景默認開啟顯式標識以降低侵權風險。

違規後果:新版《網絡安全法》已將 AI 違規處罰上限提升至 1000 萬元;網信辦專項舉報入口已上線。因用戶去除標識、偽造傳播引發的行政處罰或第三方索賠,由用戶獨自承擔。

2. 版權歸屬約定

本平臺依據現行司法實踐"實質性智力投入"標準認定版權歸屬:

情形版權認定典型案例 / 歸屬
精心設計提示詞 + 反覆調參 + 人工篩選構成作品,版權歸用戶"春風送來了溫柔"AI 繪畫案
簡單輸入一句"生成一張貓的圖片"不構成作品,無版權"幻之翼透明藝術椅"案被駁回;歸平臺所有,用戶享有限使用許可
用 AI 故意復刻他人原作表達侵權,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AI 短劇盜版案判有期徒刑;平臺有權立即下架

用戶主張版權的內容,應在導出時保留本平臺的隱式元數據標識作為創作過程留證。

3. 用戶保證與平臺審核

4. 侵權責任鏈條

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2026 年 4 月《人工智能司法保護實施方案》,AI 責任鏈為:

大模型廠商 → 平臺(服務提供者)→ 用戶 → 用戶的客戶

5. 跨境數據與內容安全

6. 服務"現狀"聲明

本平臺按"現狀"提供 AI 生成與自動化任務服務,生成內容可能存在不準確、不完整或偏見的情形,不構成專業建議(包括但不限於法律、醫療、金融、投資建議)。因使用、發佈或依賴 AI 生成內容導致的任何後果,由用戶自行承擔。

自動化任務(發佈、回覆、採集)結果取決於目標平臺規則與賬號狀態,本平臺不保證任務成功率,不對目標平臺封號、降權承擔責任。

7. 協議更新

本平臺可能根據法律法規、監管要求或業務變化更新本聲明。重大變化將在站內公告 7 日,繼續使用即視為接受最新版本。

8.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

本聲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。因本聲明或 您好!董事長 服務產生的爭議,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一方可向我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
9. 聯繫方式與舉報